-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本着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保护学校利益和规避合同风险的宗旨,从即日起,物资设备采购小组将严格执行《东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东大校字[2014]44号)的规定。在加盖采购合同专用章前,承办部门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东北大学采购合同审核、审批表》,履行合同审批手续。凡涉及材料买卖、产品买卖、委托测试试验及委托加工等采购相关合同,原则上必须使用东北大学合同范本。相关材料可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时间:2015-10-16浏览: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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