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点击次数:11 发布人:

各部门:

根据《东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东北大学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北大学推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学校拟开展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为原则开展仪器设备管理各项工作,推动使用部门完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体系,深入查找并改进管理中的不足和差距,提高仪器设备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大型仪器设备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 检查范围

面向学院及实验室全面开展仪器设备检查工作,机关和直属部门等采取抽查方式进行。

三、检查工作步骤

(一)部门自查阶段(4月22日前)

部门根据《东北大学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指标体系》(详见附件)要求,全面查找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并整改落实到位。重点对账实不符、实名制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开箱验收使用、使用机时不达标、开放共享不充分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

(二)学校检查(4月—6月)

学校检查组深入现场开展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查。

(三)落实整改(7—9月)

部门依据检查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仪器设备管理与共享使用是近年来各类巡视和审计关注的重点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与协调,确保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指定一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负责组织仪器设备日常管理,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跟进与协调仪器设备检查工作。

(三)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及时落实整改,对于存在整改落实不到位或问题突出的部位,相关负责人须在国资委会议上说明情况,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资产管理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附件: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指标体系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45

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指标体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