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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点击次数:12 发布人: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

根据国家和学校共享管理规定和年度共享工作部署,拟启动新一轮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应开放共享的仪器设备(详见附件1)必须报送,同时鼓励10-50万仪器设备积极参与开放共享并制定收费标准。

  1. 调整已备案收费标准需重新报送。学校已备案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2. 新增开放共享仪器设备须制定收费标准并报送。

  3. 无需调整的收费标准不用报送。

二、报送流程

(一)学院机组调整或制定收费标准

1.机组设备负责人具体负责收费标准调整与制定工作。国家、省市、行业有相关标准的,原则上须依照执行,须提供相关标准材料;如不依据已有相关标准执行,或无统一标准的,须提供成本核算表(附件3)。

2.对于无法开放共享的涉密设备、陈旧设备,需填写《东北大学非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申请表》(附件4),其中涉密设备应经科研主管部门审核,陈旧设备申请转为陈列品应经专家组审核。

(二)学院审核收费标准

部门汇总并审核通过后,填写《2024年新增及调整的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三)学校审核收费标准并备案

资产处组织专家论证各部门收费标准并通过后,报送东北大学财务工作小组审核备案。

三、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完成上述工作,《2024年新增及调整的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申报汇总表》《东北大学非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申请表》《开放共享收费成本核算表》(或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标准)纸质材料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于67日前报送至综合楼413(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liul@smm.neu.edu.cn)。

联系人:刘龙/梁国丰

联系电话:83682839/83687423附件1单价5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明细表.xlsx附件2学校已备案收费标准明细表.xlsx附件3开放共享收费成本核算表.xls附件4 东北大学非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申请表.docx附件5 2024年新增及调整的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收费标准申报汇总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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