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房产公开招租公告(浑南校区饮料自助售卖机项目)(第1次)(20260521)

发布时间:2026-05-21 点击次数:10 发布人:

根据《东北大学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和《东北大学房产公开招租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房产出租的实际需求,对以下房产开展公开招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产的坐落、需求、底价、出租期限及招租方式等信息如下:

序号

房产名称

房产坐落

分区及房间号

面积

(㎡)

房产出租底价

(元/年)

保证金

(元)

报名诚意金

(元)

招租需求

出租期限

招租方式

联系人及方式

1

建筑学馆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6号

A、B区大厅

1.7

412500

20000

100000

出售瓶装、罐装和盒装纯净水、饮料等

五年

公开竞价招租

东北大学浑南校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生命学馆B311室

联系电话:024-83656306

文管学馆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12号

A、B区大厅

1.7

信息学馆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8号

A、B区大厅

1.7

生命学馆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11号

A、B区大厅

1.7

学生生活服务中心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21号

D区大厅

0.85

图书馆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7号

A、D区大厅

1.7

1#学生宿舍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24号

A、B区大厅

1.7

2#学生宿舍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23号

A、B区大厅

1.7

3#学生宿舍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22号

A、B区大厅

1.7

4号学生宿舍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

A、B区大厅

1.7

5号学生宿舍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

A、B区大厅

1.7

1号公共教学楼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

A、B区大厅

3.4

二、承租人资格及要求

⒈承租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经济实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⒉承租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东北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本次招租的房屋为东北大学所有公用房产,如遇政府行为改造和迁移、东北大学规划的扩建及征用相关事项以及房屋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承租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迁移或撤出,合同随即变更或终止。

 4.房屋的一切情况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务必于报名前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房屋之现状及瑕疵。参加公开招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并认可所招租房屋的品质及瑕疵等一切情况,我方不保证所招租房屋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前谨慎考虑。

⒌承租人在租用房屋期间须严格遵守报名时所持的营业执照中包含的经营项目,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如在租期内更改营业项目或范围,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终止,房屋将重新对外进行公开招租,原承租方纳入失信承租人管理。

6.承租人具有瓶装、罐装和盒装的纯净水、饮料等相应的经营资质,须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承租人须具有经营高校校园饮料自助售卖机项目经验,且至少不低于3所高校。具备以上条件要求的承租人,须在初审阶段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与高校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金转账收据等),并加盖公章。

8.承租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其公司及法人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税务等行政处罚,须在初审阶段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9.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东北大学餐饮(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出售劣质、过期和“三无”商品,不得销售临期(3个月内)商品。

10.贩售模式及收费方式由承租人自定,可以采取微信、支付宝及其他网络贩售方式;使用网络程序时,不可有强制关注公众号、注册会员、预付款或其他有前提条件的贩售模式,不可强制要求顾客提供除手机号外其他个人信息等。为保证在校师生的信息安全,承租人所用互联网收费系统,应通过相关安全体系认证。

11.承租人所投入自助售卖机须为节能环保设备,二级及以上能效。(报名时提供设备厂商证明和中国能效标识贴,加盖公章)

12.承租人所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区域同类、同规格、同品质商品价格。

13.承租人所销售商品不得为单一品牌,应为多元化、多品类热销品,承租人须及时响应学校及师生对销售商品更新调换的要求。(报名初审时提供预销售产品清单)

14.承租人须保证自动饮料售货机的正常运行,及时补充商品,做好维护工作,如遇机器故障等情况,应在48小时之内解决。

※提交材料要求。以上证明材料,需要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租金支付、水电费和其他费用

1.租金和保证金支付。本次公开招租的房产采用上打租年付的方式,即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付清第一年租金,并按照约定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之后每年须严格按照约定日期缴纳租金。如不按约定缴纳租金,合同自动终止,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将视该租户为信用不合格租户,不再享有以后年度的房屋公开招租报名权。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承租人账户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本项目从第4年起年租金每年上涨5%。

2.电费和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的电费等。租赁期间房屋电费按实际发生数额,根据沈阳市电费收费标准和实际情况,完全由承租人负责支付,不得拖延或拒绝。经营期间发生的管理费、有偿服务费、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报名诚意金支付。报名承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有效结算账户将报名诚意金汇入学校指定账户,非有效结算账户汇入款项不予承认,没有汇入报名诚意金的,无参与竞租资格。(有效结算账户指:承租企业单位银行账户、个体工商户对公结算账户或个体工商户法定经营者本人银行账户)。招租活动结束后,未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十日之内无息退回至原汇款账户。成交承租人的报名诚意金直接抵交相应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报名后不参加招租会议、招租会议中途退出或成交承租人退出的,报名诚意金不予退回。

4.东北大学银行账户信息:(详细备注参与竞租项目及付款类型)

名称:东北大学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沈阳东北大学支行

银行账号:318146100001

银行联行号:104221016023

四、装修要求

承租如因经营需要对店铺进行改造、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改造、装修方案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招租人审批,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2.改造、装修必须符合学校统一规划和设计要求,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校容校貌。门前广告牌匾应遵守沈阳市及甲方的相关规范规定。

3.房屋内部改造装修设施配备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得私自侵占房屋以外用地,服从招租人对房屋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否则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1.承租人实行三包“包卫生、包管理、包安全”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安全器材,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店内的布置和设备等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并学校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或责任书

2.营业活动仅限指定区域内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至室外,对于内外卫生、物品摆放等不合格的,招租人将限期整改,逾期未达要求的,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租期内严禁经营或从事有噪音、餐饮烹饪(动明火)、娱乐、排烟污染环境、占道经营等相关业务,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居住、做饭。

4.承租人必须在报名使用的营业执照范围内开展自营活动,严禁任何形式的分租、转租行为,一经发现,将视为承租方违约,合同自动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

5.承租人及其所有工作人员与我校无隶属关系,承租期间,承租方应最大限度保证承租房屋内的各项安全,发生一切事故、工伤等事件,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6.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承租人承担全部处罚,并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7.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工商、卫生监督、招租人等部门对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和监管。

8.承租人经营期间不得以打折促销或存款等方式办理储值卡或其他会员卡,一经发现,将视为承租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9.承租人所售商品价格不能超过沈阳市商场等场所自售卖机的同类商品价格;招租人每学期对浑南校区自售卖机所售商品价格进行不少于2次的抽查;承租人所销售商品价格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发生一次扣减履约保证金2000元,发现三次视为违约,终止合同。

六、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单位,须由法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员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并签订《报名确认承诺书》,逾期视为弃权。

2.办理报名时,单位须凭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公章等,以及《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办理。另如为原租户申请本次招租,还须携带最后一期的交费发票(复印件)或交费证明材料以证明原租户为缴费信用合格租户,否则不接受报名。

3.参加公开招租的单位报名成功,将视为已充分了解以上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并认可和遵守本次公开招租的各项要求,一经获得承租资格将严格遵守以上要求,并严格履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相关安全协议。

4.参加公开招租的法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员,必须遵守初审及公开招租相关要求和现场工作秩序,如故意扰乱现场秩序或不尊重招租评审工作人员的,评审组有权取消其资格,报名诚意金不予退回,并记录在案,不再接受该单位(法人)承租我校房产。

5.报名时间:2026521日至2026527日,每个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6.公开招租工作,将于报名截止日后尽快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报名单位。

  

  

东北大学浑南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6521